2016年4月1日 星期五

(賣屋注意事項) 賣房子有那些風險?又該如何避免?

賣房子有那些風險?又該如何避免?



1. 遇到假買方→ 賣房子最怕遇到惡意詐欺的假買方,或是遇到仲介掮客刻意打壓價錢賺取差價。
【避免方法】謹慎判斷客戶,確認買方。

2. 證件被盜用→賣方把身份證、權狀的證明文件交給買方辦過戶時,可能拿去抵押、借錢等其他用途。
【避免方法】找立場中立的代書,交付權狀時應請代書開立保管簽收證明。

3. 一屋二賣→委託仲介公司賣房子,可能會發生與仲介公司都找到買主、都收了訂金,而發生賣方違約一屋二賣的情形。
【避免方法】若委託仲介公司賣房子,自己就不要賣,且只委託一家仲介公司

4. 收不到尾款→房子過戶為買方名下後,買方可能將銀行貸款領走而讓屋主收不到尾款。
【避免方法】請買方開立限時兌現的本票,或請銀行直接將貸款撥入賣方帳戶
5. 買賣無效→若是賣方本身沒有售屋的資格,或是承買人的資格不符都會造成買賣無效。
【避免方法】確定自己和承買人的身份資格。

6. 交屋糾紛→交屋後買方對屋況、使用權有爭議,要求賠償。
【避免方法】交易前將屋況誠實告知,並將一切權利細節詳細註明在契約中。

賣房子有資格限制嗎?
【所有權人】
1.必須是房屋所有權人
2.如果不是房屋所有權人,必須取得所有權人的出售授權書

【法定成年人】
須年滿20歲,有行為能力,若所有權人未滿法定年齡或無行為能力,須有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

【出售國宅】
必須住滿2年且需向國宅處申請轉售同意才能出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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